坚持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新经验包括: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纳入了法制建设的轨道、拓宽了警民联系的新渠道、创造了警民协作的新形式、形成了群防群治的新局面等。
1.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纳人了法制建设的轨道
鉴于历史上在贯彻群众路线问题上出现过的偏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在法律上把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确定下来,分清了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与搞群众运动的界限。既打破了公安工作中的“神秘主义”、“孤立主义”,也防止了搞“群众运动”、“群众专政”的极“左”错误,使公安群众工作奠定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础上。
2.拓宽了警民联系的新渠道
公安机关充分运用现代化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教育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如开通“1lo”报警服务台,它的开通加快了违法犯罪信息的传递,也使警民联系的渠道更畅通、更便捷;利用电台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警务专题节目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已经成为公安机关联系人民群众,人民警察走进千家万户的新形式;巡警的建立与工作,既是公安工作由静态管理走向动态管理的新举措,也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新途径;一些地方运用“警民联系卡”、聘请群众监督员监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工作等方式,进一步密切了警民联系。
3.创造了警民协作的新形式
近年来的警民联防、设立治安岗亭、警民共建精神文明、组织指导群众义务值勤、共同帮助违法青少年等等这些工作,加强了治安防范,弥补了警力不足,加深了警民之间的理解、信任。
4.形成了群防群治的新局面
近年来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正在朝着群防群治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社会组织自觉承担治安方面的责任义务,形成全社会的治安控制网络。
做好群众工作,永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永远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条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我国人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法制等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用行政命令和简单说教的方式来宣传发动群众的工作模式已经过时。公安群众工作必须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创造新方法,才能使公安群众工作充满活力,才能保证公安业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