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网带领大家了解的是唯物辩证法之对立统一规律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们好好掌握,做好招警备考工作。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这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矛盾的含义及基本属性
(1)矛盾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矛盾具有两个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趋势和联系,具有两层含义:①矛盾着的对立面的互相依赖性,矛盾的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②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和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有两方面的含义:①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②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即个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矛盾特殊性从地位上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其二,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①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
在复杂的矛盾系统中,矛盾可分为主、次矛盾。主要矛盾是指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指处于服从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主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它制约着次要矛盾,因此,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应用主要精力解决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影响主要矛盾,次要矛盾解决得好,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在抓主要矛盾的同时,也要注意解决次要矛盾。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一旦出现转化,我们工作的重点也相应地转移。
②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矛盾的两个方面有主、次之分。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指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影响、制约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主、次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易位,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会发生变化。
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分析问题时,要分清主流与支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
③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主、次矛盾及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①二者的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是相对的。
②二者的联系: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特殊性必然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一定范围、时间内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时间内则变成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4)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运用矛盾分析法分析一切事物;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分析事物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认识事物时,必须要经过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多次反复,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深化认识。
3.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某一事物自身所包含的诸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是内部矛盾,即事物的内因;这一事物同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是外部矛盾,即事物的外因。
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外因可以相互转化。